据央视新闻,7月11日,网传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饭店因拍摄发布菜品视频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45万元高额处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
7月28日,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涉事餐厅送达《案件办理结果告知书》,明确撤销此前针对该店的两项执法文书,案件正式终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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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餐馆老板因发布“蛤蟆汤”等菜品图片,被开出45万元罚单的消息引发关注。
7月11日,“兰山融媒”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调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涉嫌在网络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蛤蟆(中华蟾蜍)加工菜品的视频。3月17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于3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7日,当事人向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相关资料,并主动删除相关视频。5月1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
7月15日,调查组通报45万“天价处罚”事件最新进展(),由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将对此事件继续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河南日报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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